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关于园区公安局特警大队车辆租赁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苏州市
项目概况
园区公安局特警大队车辆租赁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高新区灵岩街6号资管大厦8层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Q2024-GQ-C-0465
项目名称:园区公安局特警大队车辆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为园区公安分局特勤大队车辆租赁项目,租赁车辆为运兵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车辆需安装倒车影像、倒车雷达、行车记录仪,GPS、营运区域覆盖苏州大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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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体现不良信用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合格供应商的特殊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表;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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