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河北新能源公司曲沃县紫金山100MW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预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河北新能源公司曲沃县紫金山100MW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4-06-3-010)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
1.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河北新能源公司曲沃县紫金山100MW光伏项目监理服务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
2.2规模:华能曲沃县紫金山100MW光伏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境内,规划装机容量100MW,实际装机容量120.76MWp/100MW,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暂不考虑储能,所发电量全额上网。根据山西省国网接入系统批复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沃瑞光伏电站预留间隔,由沃瑞光伏电站接入国网安居变电站,线路直线距离约14KM,需进行对端站改造。
2.3建设工期: 计划2024年7月份开工,2024年12月30日并网具体以建设单位通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计划6个月(具体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为准)。
2.5工程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2.6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华能曲沃县紫金山100MW光伏项目(包含光伏建设区、升压站、送出线路、对端站改造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图纸会审、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环水保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智慧基建系统应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风险告知: 本次采购为预采购,待项目完成集团备案且招标结果在集团技经复核金额范围内,采购结果生效,中标供应商立即进场开展工作;若不具备上述建设条件,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100MW及以上的光伏工程监理服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必须载明合同服务工作内容、光伏容量等相关主要资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等有效部分,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加盖业主公章);
3.2.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2项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2023年12月-2024年5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加附公司任命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提供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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