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互联网专线(备用)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询价公告
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互联网专线(备用)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询价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6-0-03593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铜川照金煤电有限公司互联网专线(备用)服务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人为: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按照集团公司“一省一出口”的总体原则设置区域互联网管控中心,实现互联网出口的统一运维、管理。我公司根据陕西公司关于互联网出口统一归集工作安排,需要租赁两条从我厂至陕西公司的互联网专线。两条互联网专线一主一备,为避免链路故障导致业务无法使用,所以两条专线不能为同一家供应商中标。
2.2 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企业提供数据专线租赁服务的合同业绩(含首页、合同范围,能反映工作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应具备的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业务代理单位参与,如授权人及其授权业务代理单位同时参与,则只接受授权人的响应文件;如同一授权人委托的不同业务代理单位参与,则只接受通过评审的最低价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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