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双面警示灯,信号手电筒项目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南昌 局集团公司福州东车辆段 双面警示灯 ,信号手电筒 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福东辆物采﹝2024﹞4号 )
一、 采购条件
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东车辆段现就 双面警示灯 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询价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报价人 须在“平台”(或原“95306”平台)已注册并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供应商库。
3.3 产品规格及质量保证能力:
3.3.1LED 红灯技术参数:(1)名称规格型号: 双面警示灯,光源:LED红光,常亮≥17h,闪烁≥34h,闪烁频率:1.5±0.5Hz,额定容量:2000mAh,额定电压:3.7V,重量445g,外形尺寸:100*56mm,H=158mm,(尺寸,重量相近即可)采用高聚光,超高亮度LED光源配合精密光学扩撒膜,实现大面积多点多角度信号警示,发光面积大,能同时向两个方向发出警示信号,单向最大可视距离达1500米。可手持,底部具有磁吸。防护等级IP65.(2)供应商需提供3年售后服务。
3.3.2 信号手电筒技术参数:(1)光源LED ,光源寿命:>100000h,信号光:红黄白,工作时间:时间:照明时间≥12h,信号时间:≥14h额定功率:照明1.5W、信号0.75W,使用环境温度:-20°C〜+60°C电池容量:5.0Ah,重 量:280g,(尺寸,重量相近即可)循环寿命:900次充放电及以上,防护等级:IP66,防腐等级:WF2。(2)供应商需提供3年售后服务。
3.3.3 保证商品全新、包装完好无损、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保证商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措施,保证在商品包装前,按部、套、件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
3.3.4 供应商须保证能够快速响应,及时解决灯具出现的突发故障。保期内,产品三年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任何故障,供应商需提供免费维修服务,保修期之外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3.3.5 本项目中列入国家、行业、产品认证或技术审查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认证或技术审查等资料复印件;相关出 厂检验、试验报告、合格证、代理商需提供品牌授权证明等质量文件。
3.4. 其他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蚀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和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使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
③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年度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
④近二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调整合作关系或通报质量不合格,以及被南昌局集团公司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四、报价方式
4.1 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1《报价函》。
4.2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7:00
4.3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邮箱;
4.4 递交报价资料还须包含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参加报价物资的图片及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报价函》(附件2)、资格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必须与法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5 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的,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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