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合蚌高铁UPS更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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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合蚌高铁UPS更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4-63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合蚌高铁UPS更新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高铁基础设施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合资铁路公司技术改造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蚌高铁UPS更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投标单位须出具出具近2年(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距今不足2年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须具有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YD/T1095-2018《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出具不少于1份投标产品近5年(2019至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安全运行良好的证明(铁路业绩须由铁路段级以上单位出具,车间、科室出具的无效)。。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3.1.6其他: (1)不接受联合体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的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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