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网络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保山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4-C3-00354-BSSD-0006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网络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30
最高限价(万元):130
采购需求: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40间功能办公室,1000余个信息点位,3张网络(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有线网、互联网无线网),建设2套接入网作为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信息接入,利旧原互联网无线网接入。本项目采用租赁的方式采购,成交单位完成建设内容,达到采购人使用服务要求后,开始租用,租赁期限三年。三年期满后,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资产无偿归采购人所有。1.涉及的主要内容主要有:(1)新建一间微模块一体化机房,安装2张网络的机房设备,支持机房运行的UPS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环境监测系统、防雷接地等基础设施。(2)建设全光网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所有大楼办公室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从中心机房光纤到房间,千兆网络至桌面。(3)建设全光网互联网网络,所有大楼办公室互联网统一从中心机房光纤到房间,千兆网络至电脑及其它设备,全楼互联网统一出口,各单位不再单独接入互联网,同时增加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及防火墙,对互联网进行监控管理和防护。(4)WIFI系统设备利旧,光网改造替换部分原主网线,所有办公人员及来访人员的移动终端接入互联网,实现移动办公。(5)对大楼的综合布线进行改造,达到规划合理,布线规范、便于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施工完毕。2.租赁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1)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网络改造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4%、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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