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海南
项目概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2024030R
项目名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基于海南全省进行5G物联网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利旧、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数字化管理、资源下沉及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构建一个高效、便捷、全面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的健康需求,提高慢性病的管理效率和治疗效果,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75日内交付并完成项目安装调试等工作后维护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包括:(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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