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韩石化2024年生物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固体生物质招标公告
中韩石化2024年生物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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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石化2024年生物质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20240718-0819-7157-B1)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固体生物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固体生物质成型燃料\木质 低位发热量≥15.9MJ/Kg 燃料
10000.00
吨
包1-固体生物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提供2023年生物质燃料销售数量累计在10000吨或含税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及提供2份2024年且在发布本招标公告之日前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检验单位出具的生物质燃料检验报告,其中低位热值要求不低于3800大卡,全水要求不高于8%,以上皆以收到基为准。投标方是流通商,需提供货源生产方的买卖协议及生产方的上述材料。
3.1.7 生产商必须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①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②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1.8 提供有效的环评报告,投标人是流通商的,提供货源生产方的有效的环评报告。
3.1.9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现场需要服务时,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能到达现场处理。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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