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渣)处置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山西
-晋中市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渣)处置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03-CG-240610762)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渣)处置服务(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103-CG-240610762),采购人为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渣)灰处置服务项目,预计年度固废产生量60万吨。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粉煤灰(渣)处置(第2次采购),标段(包)内容:
①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区等法律法规要求,建设的填沟造地生态恢复治理利用固废项目,将甲方的固废作为填充物或施工材料。乙方项目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处置甲方固废(倒运甲方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
②乙方负责固废利用项目及运输道路全部的立项、土地、基建、安全管理、运行、环保、维护、防洪防汛、水土保持等所有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全部责任;
③乙方负责固废利用项目所有合法合规手续的取得,负责项目环保等所有验收工作以及项目实施完成后的所有工作;
④乙方负责从生产厂区运输固废的所有工作,负责运输过程中安全、环保等方面所有措施;
⑤乙方负责运输固废的道路保洁、积雪清理、清障、地方关系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⑥乙方负责固废利用项目的日常运行管理、记录工作及所有环保、安全等责任。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期至供热机组停运。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第一时间对日常生产粉煤灰(渣)环保外运,确保灰仓渣仓低料位运行,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粉煤灰(渣)处置(第2次采购),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处置或利用粉煤灰(渣)的能力,处置或利用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之一:
①如粉煤灰、炉渣填埋堆积的,提供排污许可证;
②如粉煤灰、炉渣被综合利用,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注:如不是投标人自身利用或处置,投标人需出示与第三方签订的粉煤灰、炉渣的处置或利用合作协议。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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