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营维修物资2024年度动车配件(第三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招标公告
济南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营维修物资2024年度动车配件(第三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B2024WX-038-0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铁路运营维修物资2024年度动车配件(第三批)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扎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扎带,共设8个包件,本项目为2024年度动车配件(第二批)中包件14部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办理CA证书,公开开标时需投标人代表持CA证书按时参加线上开标仪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3扎带供货时提供批次的进口报关单或货源原产地证明; 3.1.4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同类产品供货证明材料,如:成交(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发票等。 3.1.5投标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6成交物资受国铁集团及济南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等因素变化影响或成交物资纳入国铁集采、国铁联采、铁路局联采、区域联采等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执行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成交结果。 3.1.7投标人为动车主机生产企业的,提供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机车车辆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提供同车型与动车主机企业或铁路局集团公司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供货业绩;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并提供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产品范围、授权期限、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产品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时,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3.1.8投标报价表中必须注明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全称、品牌全称。 3.1.9本次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实际使用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合同执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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