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湖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郴州、永州前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湖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郴州、永州前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6064,招标人为湖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湖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南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永兴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祁阳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桂阳龙源蓉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安仁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等车间制公司前期项目,建设场址为湖南省郴州永兴县、桂阳县、安仁县光伏项目及永州新田县、祁阳市光伏项目、风电项目。 2.1.2招标范围:湖南省郴州永兴县、桂阳县、安仁县光伏项目及永州新田县、祁阳市光伏项目、风电项目(合计26个项目)升压站、场区工程及部分项目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送审;参与相关评审会,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相关评审费用、会议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等。具体项目如下: (1)湖南郴州永兴县3个光伏项目升压站、场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柏树村(90MW)、苗子冲(60MW)、桐木岭(190MW)光伏项目。 (2)湖南郴州桂阳县7个光伏项目升压站、场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流峰镇回龙(250MW)、敖泉船山(60MW)、仁义大河(70MW)、和平社门(100MW)、雷坪镇百家元(120MW)、雷坪镇青兰乡(300MW)、陈溪村(150MW)光伏项目。 (3)湖南郴州桂阳储能电站(扩建)项目(10万kW/20万kW·h储能)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 (4)湖南郴州安仁县2个光伏项目升压站、场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渡口(100MW)、陈家湾(100MW)光伏项目。 (5)湖南永州祁阳市2个光伏项目升压站、场区、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祁阳市(450MW)林光互补项目、祁阳光储农一体化基地(600MW)光伏项目(二期)。 (6)湖南永州新田县6个光伏项目升压站、场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石羊镇清水湾一期(90MW)、石羊镇(70MW)高效农光互补、新田县新圩(70MW)林光互补、塘罗林(60MW)农光互补、新隆镇候桥、仁岗村(80MW)、石羊(100MW);其中,新田县新圩(70MW)林光互补光伏项目还需完成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 (7)湖南永州新田县2个风电项目升压站、场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门楼乡(100MW)、骥村(120MW)风电项目;其中,新田县门楼乡(100MW)风电项目还需完成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 (8)湖南永州祁阳市3个风电项目升压站、场区、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评估技术服务:花竹(40MW)、内下(100MW)、梅溪(150MW)风电项目。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郴州永兴县光伏项目、桂阳县光伏项目、储能站项目、永州新田县光伏项目: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0天内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郴州安仁县光伏项目、永州祁阳市光伏项目及风电项目、新田县风电项目: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30天内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1.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项目前期水土保持方案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项目前期咨询水土保持方案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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