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神头发电输煤、灰库、磨煤机排渣日常运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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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神头发电输煤、灰库、磨煤机排渣日常运
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头发电输煤、灰库、磨煤机排渣日常运行服务项目已由(大唐山西发电
有限公司)以大唐晋电生(2024)214 号文形式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202407ST-51
2.2 项目名称:输煤、灰库、磨煤机排渣日常运行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朔州市神头镇(神头第二发电厂)。
2.4 建设规模:2*500MW 机组。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36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标段内提供工作所需全
部设备、工器具、消耗材料及相应费用;输煤系统所属设备的巡检、运行和操作
工作,以及和输煤现场设备运行有关的一切工作;新灰库系统所属设备和 3、4
号炉渣仓的巡检、运行和操作工作,以及旧灰库放灰、卫生清理工作;磨煤机排
渣及综合管理等工作;招标方安排的其它非技术性辅助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类似服务业绩(需包含输煤系统所属设备的巡检或运行工作;或灰库系
统所属设备巡检或运行工作内容,任意一种及以上)。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类似服务项目负
责人业绩(需包含输煤系统所属设备的巡检或运行工作;或灰库系统所属设备巡
检或运行工作内容,任意一种及以上)。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
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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