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更新罗茨风机一台(进口)罗茨风机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6月26日
1.招标条件
对 (重招)合纤一部聚酯更新项目罗茨风机1台 所需 罗茨风机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617-2317-6920-B1
2.项目内容: (重招)合纤一部聚酯更新项目罗茨风机1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罗茨鼓风机\90m3/min 105kPa 173kW/HT250
1.00
台
包1-罗茨鼓风机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必须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标书中必须提供设备外型图及外形尺寸、数据表、供货设备清单(包括规格型号及生产商家),不得照抄询价文件。
3.1.7 投标人如对技术文件有技术偏离,投标前必须得到业主的书面认可,业主不接受任何标前未提出的任何偏离(标书中提供业主认可的证明文件)。
3.1.8 投标人鼓风机转子应做动平衡试验,其平衡品质等级应不低于G2.5级。提供标的物类似机型的转子动平衡试验报告。
3.1.9 投标人提供石油石化行业内用于氮气输送,并成功投用稳定运行的罗茨风机业绩。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合同和技术协议复印件上必须体现关键内容),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不提供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0 如果是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授权证书,提供的业绩可以是代理品牌的业绩。国外品牌允许代理商参与,国内品牌不允许代理商参与。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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