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局天气雷达电磁兼容影响评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州市气象局天气雷达电磁兼容影响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金祥路517号金山海悦园2号楼3层C-302号房)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YR-2024-CS017
项目名称:福州市气象局天气雷达电磁兼容影响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 8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测试分析,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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