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湖北工程公司内蒙古公司蒙西公司托清风光二期130MW项目EPC工程锚栓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21-240226
1、采购 项目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委托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清水河13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需的锚栓材料,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及谈判。
湖北省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负责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本项目设备分包合同。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清水河13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EPC总承包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工程包括风电场场区(130MW)、风电220kV升压站扩建、风电储能系统扩建(在托克托县建设,建设容量19.5MW/78MWh)的工程建设所需除风力发电机组本体及其附属设备(不含塔筒及锚栓等)外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含倒运)、卸车、验收、功能试验、现场保管发放、施工、试验、并网、培训、试运行、验收、移交生产。
(3)采购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采购数量:详见第二卷 技术条件书。
(5)交货时间: 2024年7月15日前首批到货。 实际到货安排以采购方出具的货物排产单为准。为保证项目进度,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生产计划表。
(6)交货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供应商应遵守。
(8)报价有效期:9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5)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和制造、研发、质量控制等能力。
(6)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7)供应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响应人收到本公告后,请于 2024 年 7 月 1 日 17:00 之前回函确认是否参与本次谈判,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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