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沧江南路以北)项目路面、电气、河涌、给排水、房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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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沧江南路以北)项目
路面、电气、河涌、给排水、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FB2024-06-24400789)包件编号:( BJ2024-06-242314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沧江南路以北)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
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沧江南路以北)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该项目起于沧江南路,沿
碧溪路布置,经榕江路、文聚路、公正路,终于西荣路。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大南渠水环境整治、沿
线场地整理、沿线步道修建、停车场修建、室外给排水工程、垃圾收集站和公共厕所修建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南渠项目所属全部路面、电气、河涌、给排水、房建工程劳务分包等
2.3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5个月,开工日期:2024年 7月20日,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0日;最终工期以现场实
际施工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验收标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无。
3.3.工程质量保修期:12个月 。
3.4.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5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6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
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
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1须具备劳务分包不分等级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
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500万元或类似的劳务分包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
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1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
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1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
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
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
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
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
,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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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992441719379164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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