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物流中心平湖南、增城西货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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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
广州铁路物流中心平湖南、增城西货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wlz-2024-15)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铁路物流中心平湖南、增城西货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广州铁路物流中心,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安全检查仪采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物流中心平湖南、增城西货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2. 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货之日止。 3.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通过资质评审后低价中标法评审。 4. 采购范围:广州铁路物流中心平湖南、增城西货场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5. 工作内容:平湖南、增城西货场新增安检设备各1套。 6. 交货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7. 交货地点:平湖南、增城西货场。 8. 每台设备安装“智能辅助系统”,能自动识别刀具、枪支、鞭炮、打火机、瓶装液体多种违禁品,能满足铁路物流园或者货场对违禁品检查的不同需要。 9. 自交货之日起,保修期3年。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代理商参与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委托书。 2. 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4.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0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制造商应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代理商应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销售二类辐射安全许可证。 6. 安检设备须具备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7. 安检设备须同时具备FCC认证、CE认证、CSA认证。 8.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证书不少于4人),提供既往业绩至少不少于4套所投设备同型号产品业绩并提供现场使用图片。 9. 近三年内(2021年01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10. 不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11.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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