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地铁照明灯具改造项目(二期)-广佛地铁照明灯具改造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市
招标公告
广佛地铁照明灯具改造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 采购 编号: NWNY-CSJN-2024004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佛地铁照明灯具改造项目(二期) , 招标人为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资金来 自 自筹资金 , 出资比 例为 100% , 资金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 我司广佛地铁照明灯具改造项目第一期采购合同已到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现启动广佛地铁照明灯具改造项目第二期采购工作, 招标框架 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两年 。 2.2 招标范围 : 本次采购是框架采购,我司根据使用方的照明灯具故障反馈情况向中标人下单采购,中标人只提供产品,不需要安装服务,本次招标工程量为暂估数,实际工程量以采购订单为准,单价由本次招标确定。
2.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 。
2.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2.5 招标 分类 :框架招标 ( 框架招标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 ( 框架招标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或数量)及允许上下限浮动比例( -20%,+20%)和框架采购协议执行规则等内容。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当框架协议有效期(含延长期)内发生中标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剩余份额按照其他供应商中标相对比例重新分配。 )
2.6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备注: ( 1 )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 / 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 2 )框架招标标包合并原则:不涉及(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素 ( 1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投标人按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
2 、结算方式:框架采购部分以固定单价,并根据实际下单数量进行结算。
3 、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总价报价和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
( 2 )其他: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2专用资格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2日17时00分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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