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水务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第一阶段工程-脱硫废水一体化设备-招标公告
辽宁
(招标编号: CHDTDZ008/18-SB-168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 华电水务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深度优化用水及水污染防治改造第一阶段工程-脱硫废水一体化设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铁岭市铁岭县镇西堡乡境内的孟家沟沟口东侧康家山上,东南距铁岭市区6km,北临孟家沟村,西侧有三台子村,东侧养马堡村约1.5km。电厂与市区之间有辽河自北向西流过
2.2 项目规模: 电厂现有装机容量为2400MW,一期安装4台国产300MW机组,已于1990年12月开工,1993年第一台机组投产,1996年4台全部投产;二期2台国产600MW超临界机组,2008年全部投产;燃煤为铁法矿烟煤,采用电除尘器;贮灰场位于电厂北侧约1.8km处,为山谷灰场;电厂采用水力除灰方式,灰场蓄水运行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硫废水一体化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3份类似设备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设备规格数量、双方盖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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