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凌云乡中心小学校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澄清公告
吉林
-辽源市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TXZB-ZFCG-2024013【采购计划-[2024]-0006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辽县凌云乡中心小学校食堂设备及用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文件内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4.1.1项规定:“将谈判响应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外层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得体现其他未要求内容。投标人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需要和纸质版正本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谈判响应文件,载体为U盘(可读),应单独包封。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前附表要求填写的内容并注明“(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否则应答文件将会被拒绝。”变更为:“将谈判响应文件包封在一个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外层封套的封口处仅加盖密封章。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得体现其他未要求内容。投标人随同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版(需要和纸质版正本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谈判响应文件,载体为U盘(可读),应单独包封。谈判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前附表要求填写的内容并注明“(截止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封”字样,否则应答文件将会被拒绝。”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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