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三次)项目(一)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昌吉州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CJ-ZB-2024-017
项目名称: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昌吉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配备(三次)项目(一)
预算金额:797.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7.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二包:签订合同后100天内交付;第三包:签订合同后45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第一、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第三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进行财政政策扣除; 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 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