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监理服务第二次公告
湖北
-恩施州
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监理服务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7 11:18:24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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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0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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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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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监理服务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02202406000150_二;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监理服务第二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22.4 (万元)
6、最高限价: 22.4 (万元)
7、采购需求:
拟对利川市汪营镇齐岳山片区供水工程(EPC)进行监理服务招标。本工程施工阶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各项施工合同包括的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工作。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从项目开工准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质保期满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6.3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供应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供应商拟派监理员1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6.4提供2021、2022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6.5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6.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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