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地区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苏州地区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6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28日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9210202400497
项目名称:苏州地区车辆租赁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
采购单位:深圳核电环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成交供应商概况:
成交供应商成交报价
供应商资质情况
需解锁
RMB:2710807.50
(1)报价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合法存续。
(2)具备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许可证经营范围具备市际包车客运经营范围,证明资料需要盖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1)类似业绩指近五年(报价截止之日计算)提供2项业绩,即:①已完成大中巴包车服务类似业绩和已完成的小微型客车型租赁服务类似业绩各1项;②类似业绩指近五年(报价截止之日计算)报价供应商实施完成的大中巴包车服务及小微型车辆租赁业绩服务各1项。业绩证明要求真实、有效,应包括合同签章关键页、车辆清单以及已实施执行过的验收单等证明文件。
2)具备3年以上的车辆租赁服务经验,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如服务合同或客户出具的车辆运行报告等。
3)提供承诺函(详见报价格式文件):出租方承诺提供的当地车牌车辆,满足限牌行驶要求。即: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能够提供苏州当地车牌的车辆,提供苏州牌照车辆20辆及以上,具体车型、车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租赁车辆车型”要求及现场要求,满足限牌行驶要求及甲方业务需求,否则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财务要求:报价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5)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近三年未被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