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机务段加装烟感探测报警器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北京
采购变更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加装烟感探测报警器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机务段 “ 丰台机务段加装烟感探测报警器 ”项目为集团公司允许并批复项 目,现资金已落实, 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集团公司 批复及《关于修订印发丰台机务段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丰机办〔 2020 〕 84 号)之相 关规定,该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采购内容
- 项目概况:
为充分提升站内消防安全防护,确保我段各项工作安全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管内办公用房、宿舍、库房及其他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防护需求,我单位管内丰台机务段及外点地区(具体内容及烟感探测器种类详见附件)部分房屋(含库房)需加装烟感探测报警器及红外光束烟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要求独立式烟感探测器通过 4G 无线方式传输,具备集中统一管理功能。 - 项目内容:
烟感探测报警器的采购、安装、调试组网、并达到行业标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需包含设备一年通讯费,设备电池质保 3 年。投标文件中需注明质保期满后维护保养费用。要求独立式光电烟感探测器采购品牌范围为海曼、赛特威尔、金盾,红外烟感探测器采购品牌范围为 青岛鼎信、北大青鸟、海湾 ( 投标文件中须注明品牌及型号 )
二、对谈判人要求: - 谈判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回函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本人签名);有授权的企业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企业法人、授权代理人本人签字);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信息表(银行可出具))复印件。
- 采购的项目均由 1 家提供,不接受联合体名义报名。
- 资质要求: 谈判人需具备消防专业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 财务要求 : 谈判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需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度( 2021 年 -2023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参与报价人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业绩要求: 谈判人须提供烟感报警器相关消防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 信用要求:
6.1 谈判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生产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生产商“黑名单”。
6.2 谈判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3 谈判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4 谈判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谈判人需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未进行现场勘察的谈判无效。
三、谈判主要日程安排 - 响应文件开标前由参与报价人代表带至现场,所需资料均需加盖单位红色公章。报价文件一正两副,正、副本分开包装。不得采用简易活页夹装订或不装订。 参与报价人参与谈判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 : 30
谈判地点:丰台机务段综合楼 218 (北京市丰台区丰西北里 75 号)
四、其他说明
1 .采购办法:竞争性谈判。 - 项目完成时 间: 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
3 .谈判人出现在采购或履约 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据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参与采购活动等情形的,将被纳入失信生产商,期限为三年。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投标方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追究生产商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 - 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项目 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不少于 12 个月 ( 设备电池质保 3 年 ) ,在采购方提出需求时,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能在 12 小时派人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6 .款项支付及结算办法:
6.1 项目完成后经双 方签字确认,并按照要求进行结算。
6.2 结算支付前,成交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和所有设备清单、说明书、合格证等相关产品资料。
6.3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根据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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