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桥石化炼油一部3号酮苯装置加装氨纯化系统氨气纯化设施招标公告
(重招)高桥石化炼油一部3号酮苯装置加装氨纯化系统氨气纯化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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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高桥石化炼油一部3号酮苯装置加装氨纯化系统氨气纯化设施(WZ20240715-2199-7473-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氨气纯化设施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制冷剂纯化系统\Φ1500×1500×2200 RPS-101 304
1.00
套
包1-氨气纯化设施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不接受商务条款偏离。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须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如不能满足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无条件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投标人提供的氨纯化设施需满足装置29个排放点的纯化需求,应保证3号酮苯装置冷冻系统节电率大于等于9.0%,制冷系统压缩机排气压力下降值大于等于0.105MPaG,冷凝温度下降值大于等于3℃。 (2)投标人应保证氨纯化系统可24小时不间断在线将制冷系统中的空气、油及水等进行收集,达到设定值后进行自动、安全的排放,放空时氨浓度不大于30ppm。
3.1.9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不接受技术偏离。
3.1.10 投标人提供国内2家以上氨纯化设备的使用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1.11 设备外形尺寸不应大于(长×宽×高)1.5m×1.5m×2.2m,以满足现场安装条件要求。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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