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苯乙烯热塑性弹性体(金山)项目排烟天窗及可熔性天窗等招标公告
(重招)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排烟天窗及可熔性天窗等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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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排烟天窗及可熔性天窗等物资公开招标(WZ20240610-0393-7475-B1)招标人为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排烟天窗及可熔性天窗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可熔性采光窗\1000×2000mm
460.00
套
包1-排烟天窗及可熔性天窗等
2
电动采光排烟天窗\1000×2000mm
114.00
套
包1-排烟天窗及可熔性天窗等
3
气动排烟天窗\1000×2000mm
90.00
套
包1-排烟天窗及可熔性天窗等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资质要求: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承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
3.1.7 企业资质及能力要求:投标人承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投标人完全满足本次招标《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排烟天窗技术规格书》中所有实质性内容要求; 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所供产品完全按照国标或技术规格书要求供货,并提供质保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质保期自交货起18 个月或试车起12 个月,先到为准; 投标人对保质期内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直至产品更换;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在正常情况使用寿命内,如有充分证据表明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货物存在选材、制造工艺或设计等质量问题,且该缺陷非使用过程中自然损耗或不当操作引起,或在开箱检验、安装、单机试车等过程中不能被发现,或根据当时质量检测标准不易被检测,造成招标方不能安全使用,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修理、更换或退货。投标人应返还全部或部分货款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修、更换、拆卸安装已支付和需要支付的费用等。
3.1.8 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排烟天窗设备单次供货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业绩,提供近三年(2021 年1 月至2024 年1 月)国内至少在1 个项目(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含销售合同(如销售合同未体现技术指标,需附能体现技术指标、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增值税发票等。
3.1.9 重要装备要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生产线的整体现场实照,相应设备铭牌、原材料库房和成品库房照片,所有照片需带有地点坐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按招标方通知,投标人及时派员至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联试,产品投运后进行保运至少七天。在安装期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进行免费技术指导,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 投标人每半年产品运行的所有重要参数进行追踪和评估,并及时对运行参数提出优化操作建议。反应时间:质量保证期内如产品出现问题,接到通知后需在2 小时内给出答复,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问题。质量保证期外,如遇产品故障,接通知后48 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收取合理费用。 投标人提供:配合本次投标项目的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和候补技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和联系电话清单。
3.1.11 其它否决条款:投标人承诺(书面承诺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对《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热塑性弹性体项目排烟天窗技术规格书》对本技术规格书中的技术条款逐条进行响应,本技术规格书中标注“”和“△”的为重要技术条款,其中标注“”的为否决条款,标注“△”的视偏离程度进行评分或否决, 标注“△”偏离三项及以上否决。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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