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巡检司斗轮机修复改造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0/23-QT-038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项目 巡检司斗轮机修复改造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6号
2.2 项目规模: 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斗轮机修复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斗轮机(堆取料能力不小于800 T/h)施工总承包或斗轮机(堆取料能力不小于800 T/h)检修、维护业绩(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报价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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