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港口部更新项目载人非防爆曳引式电梯(规格9层9门、双扇中分、行程约35m)招标公告
(重招)茂名分公司港口分部办公室更新电梯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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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茂名分公司港口分部办公室更新电梯招标(WZ20240625-2703-748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载人非防爆曳引式电梯(规格:9层9门、双扇中分、行程约35m)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载人非防爆电梯 V=1.6/1.5mps 额定容量=800Kg
1.00
台
包1-载人非防爆曳引式电梯
2
载人非防爆电梯 V=1.6/1.5mps 额定容量=1000Kg
1.00
台
包1-载人非防爆曳引式电梯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投标(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商须提供电梯品牌的代理证明(或项目授权)。
3.1.9 投标商承诺按《单机设备买卖合同》内的权利与义务执行(详情见附件)。
3.1.10 投标商承诺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TSG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规则》执行。
3.1.11 投标商承诺严格按《茂名石化港口办公楼电梯更新技术规格书》执行。
3.1.12 曳引机系统、曳引机抱闸碟式、控制柜、控制主板(线路控制板)、驱动主板(线路控制板)、信号接收印板(线路控制板)、接触器(电磁接触器)、继电器(接触式继电器)、轿顶电气系统、门机印板(线路控制板) 、 轿厢操作盘、印板、门机系统、轿厢及厅门、轿厢及轿门 、安全系统、安全钳 、限速器、缓冲器需投标商生产自制,不接受外购。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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