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车(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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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车(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B254-ZB-240613049 、 SXZB-2404 0699GZH001/01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堠北庄街道余庄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 购置新能源车 ( 招标项目编号: JNB254-ZB-240613049 、 SXZB-2404 0699GZH001/01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 为 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晋能控 股招标采购网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内容: 购置新能源车 ,明细见下表
2.3 交货 地点: 小常煤业
2.4 交货 期: 签订合同后 90天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购置新能源车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3. 2.投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授权经销商;经销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 ;
3.3 产品 资质要求: 投标时提供新能源有轨电车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4 .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三 年 具备 1 项类似 业绩 。
近 三 年 指: 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 :新能源叉车、清扫车、装载机、有轨电车 销售业绩 (提供投标人自身业绩,上述中任意一项即可)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质名称型号、签字盖章页)和与合同相应的任意一张发票。
3. 5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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