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总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用户项目(含运维)业务协作框架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广东安总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24-2025年用户项目(含运维)业务协作框架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广东安总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24-2025年用户项目(含运维)业务协作框架 ( 招标编号: XM2024061496 ) 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 汕头善能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
一、 项目信息
(一) 项目概 述 : 广东安总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2024-2025年用户项目(含运维)业务协作框架,具体项目明细及金额以项目实施时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
(二) 资金落实情况: 已 落实
(三)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项目建设单位资金
(四) 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 400 万元
(五) 项目类别: 工程 类
(六) 项目地点: 广东省内
(七) 工 期 : 在项目批复的里程碑进度计划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注: 1.本标的为框架招标,上表中的预估金额为预测数据。具体项目明细及金额以项目实施时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2.要求质量目标: 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3.要求质量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4.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书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承包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一) 招标范围: 1、单项项目分包价低于100万元的用户工程(非供电局投资)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采用专业分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气工程(采用劳务分包);2、设备代维工程,包括:10kV及以下的线路运维、电房设备运维、设备试验等(采用劳务分包)。
(二) 招 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并不是招标人的实际采购金额 , 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投标人中标入围后只表示其具备提供本项目相关协作工作的资格,并不代表 发包单位 一定与其发生实际的合同关系。具体项目详见标的清单,本次招标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以 发包单位 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具体情况对项目或施工区域进行调剂,最终以实际委托为准。投标人中标入围后,与 发包单位 签订框架合同。当 发包单位 有实际项目发生时,由招标人(或 发包单位 )组织入围供应商针对实际项目进行专项报价 , 专项报价 详见 “二次报价要求” 。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三)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及相关说明:
1.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如下一年度此类项目未有新的招标结果,则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顺延至新的框架入围合同生效之日止,但顺延最长时间不超过6个月 。( 2)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如因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原因导致本项目框架协议无法继续实施时,本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如无正当理由不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不同意框架合同的付款方式要求修改付款方式、二次报价的时候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等),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二年内禁止参与汕头善能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的投标处理。
(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绝不进行二次报价、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二年内禁止参与汕头善能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投标处理。
( 3)中标人在二次报价时不同意框架合同的付款方式要求修改付款方式、二次报价的时候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等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框架合同,并按照二年内禁止参与汕头善能达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投标处理。
3.供应商入围本项目中标人后,与招标人 /发包单位 签订框架合同。
4 .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四) 投标 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天(日历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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