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紫荆16号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受清华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华大学紫荆16号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清华大学紫荆16号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清基招2024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锦华、、刘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华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邢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锦华、、刘姗姗,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清华大学紫荆16号楼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清华大学 以 清华大学房屋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23 年第7次 总第101次)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清华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25685.2平方米,地上14层,地下2层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18797.71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279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及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其他 无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无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无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6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 )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申请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 )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服务平台“全国平台(北京市),网址: [ggzyfw.beijing.gov.cn] 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0号
联 系 人:邢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联 系 人:赵锦华、、刘姗姗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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