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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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 污泥 运输及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 项目名称: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度 污泥 运输
及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HZ-2024000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元): 7194000.00 元
- 最高限价 ( 如有 ): 7194000.00 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 之 日起 1年。
- 本项目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内容应包含焚烧或掺烧或水泥窑协同或刚性填埋处置资格;同时应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 ;
( 3 )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异常经营名录;③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以行政事业单位、自然人等身份参与投标,不属于以上网站被查询范围的,可不查询) ;
( 4 )财务要求:近 3年 ( 2021年-2023年 )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3年的)无 连续 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 5 )类似业绩要求: 20 21 年 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 单个合同金额 100 万元 及以上 的 固体 废物处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方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金额不限),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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