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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基地升级改造(二期)供电增容EPC项目(HBSJ-202312SZ-022002001)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4-06-28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基地升级改造(二期)供电增容EPC项目(HBSJ-202312SZ-022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312SZ-02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基地升级改造(二期)供电增容EPC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体育局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康居一路20号。

建设规模: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基地 23483.49平方米,需增加两台800KVA变压器对该项目供电。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基地供电增容EPC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26

合同估算价:446.02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设计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施工资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近5年(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46万元的电力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②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近5年(施工业绩以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46万元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的;
③投标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近5年(设计业绩以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投资额不低于446万元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的。
(以上①②③满足一项即可)
3.1.6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④其他主要人员:详见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财务报表附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报告应清晰可见,近三年未出现亏损。
3.1.8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⑧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①-④、⑦、⑧提供承诺函,⑤、⑥提供网页截图,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信誉等应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的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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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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