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各单位速凝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速凝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6198,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必须在采购订单交货日期前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如生产需求紧急,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按照通知上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物资公司物资供应服务中心。
2.2.3付款方式:全额银行电汇。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止依次类推。
2.2.4协议有效期:两年。
2.2.5框架协议调价原则:
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货物或部分货物(不含税),其主要原材料(纯碱)价格波动,波动范围在±10%(含本数)以下的,协议项下产品单价将执行至协议期满;
波动范围在±10%以上的,对协议项下产品价格作出调整;价格调整比例=原材料(纯碱)价格波动比例×0.4,每次调价后原材料价格作为下次调整的基数,以此类推;
调价参照依据:长期发布纯碱市场价格信息的资讯网站(卓创资讯
2.2.6协议终止条件:本框架合同项下订单合同累计数量、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数量、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框架合同执行期间,买方单条物资的采购订单累计数量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单条数量时,该框架协议项下单条物资采购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速凝剂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每张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