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榆林桥畔三期安置房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人防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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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榆林桥畔三期安置房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经理部人防门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ECSH3-WZCG(2024)71号
- 项目介绍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榆林桥畔三期安置房工程总承包联合体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与辽宁路交口东北角,
本项目总占地约 167 亩,总建筑面积约 34 万平方米,项 目共分为 4 个地块,建设 21 栋高层住宅、2 栋配套商业、睦邻中心、服务用房和地
下车库等,另建设各住宅单体及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照明、电力、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及消防工程设计及室外附属等,项目为装配式
建筑,装配率30%及以上。
合同工期:730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2025年5月18日
合同造价:1104233392.77元
建设单位: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项目所需人防门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计划供货时间:2023年8月10日,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
本次采购已具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竞争性谈判文件包件划分
本次谈判物资分为一个包件,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详见附表1);无中标能力限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人防门生产供应经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防
护设备定点生产安装资质证书,并确保人防工程一次性验收通过,并签署承诺书(附表10)。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由安徽省、部级及以上(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份。
3.1.3财务能力要求: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资料,且能够提供“税率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时间不少于三年,资金财务状况
良好,须提供 2021年-2022 年或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备相应的垫资能
力并接受合同书范本中的付款方式。
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至少三份安徽省合肥市大中型同类型工程施工项目产品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
供货合同复印件以及银行付款转账凭证等),投标人提供2份中铁系统在安徽省人防工程验收过的案例(需附验收通过案例资料复印件),无不
良产品质量记录。
3.1.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提供至少三家同类采购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投
标供应商未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
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
3.2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安徽省以外供应商。
3.3 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物资,且生产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3.4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同样不接受被列为采购人所在单位黑名
单或不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其他要求:中标单位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及施工安装、预埋件的安装、交工前成品保护、确保验收通过、服务费、售后服务等一
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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