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客运系统第二批-安检设备升级(第一批)xa0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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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客运系统第二批-安检设备升级(第一批) 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0319)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客运系统第二批-安检设备升级(第一批) 项目招标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详见附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详见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认证。投标产品应满足《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 1157-2021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2021。 3.1.2财务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提供2023年1月至今,在机场、海关、铁路等行业领域(要求技术标准、制造工艺或运用场景不低于铁路安检标准),成功实施安检设备由单源单视角升级为双源双视角的相关证明资料。 3.1.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须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投标物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不接受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中被评为C、D级的供应商及其授权经销商(公开招标除外),国铁集团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网址: 。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含产品制造商),如无查询结果,请说明情况。 3.1.5其它要求:设备安装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入场前提前联系车站,并悬挂工作牌(或佩戴明显标识);安装期间服从车站安排,严格遵守车站相关安全规定;设备安装完毕后负责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对相关操作注意事项进行讲解和提示,并留存设备故障报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设备安装单位工作人员在站内的一切行为由设备安装单位负责。升级改造后的设备,质保期24个月,其中,射线源质保期五年。设备质保期的时间按照设备验收合格签认之日开始计算,实行每月常规巡检制度做好保养和维护,并出具月度巡检报告。质保期内负责对任何因安装工艺、材料缺陷、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坏或人员伤害,进行无偿的更换、维修和赔偿。生产厂商应有成熟改造服务方案及成型样机,且样机具有公安部权威检测报告。同时在铁路局站段内试用达三个月以上,并提供站段出据的试用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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