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应急医院精神楼医用用具和护理床单元等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市
明光市应急医院精神楼医用用具和护理床单元等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mgcg202406-054
项目名称: 明光市应急医院精神楼医用用具和护理床单元等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100 万元
最高限价: 92 万元 , 投标 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 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精神病大楼医用环保护士站、医用环保治疗柜、医用环保处置柜、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桌、会议椅、普通病床、 ABS床头柜、医用病房储物柜、环保文件柜、条桌、值班床等。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 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 若 为制造商的 , 需提供 有效的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 2) 投标人 若 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无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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