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度明光市桂花园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
安徽
-滁州市
2024-2026年度明光市桂花园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mgcg202406-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2026年度明光市桂花园公租房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3.3资信标评审细则荣誉中“投标人(或投标人所管非住宅项目)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示范”、“先进” “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调整为: “ 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物业管理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示范”、“先进”“文明”等荣誉的(具有同等等级表彰的,不限定于前述字样,均予以认可),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
更正 2: 原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调整为:“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质疑事项 1、 资信标评审细则的人员配备中( 1)项目经理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事实与根据:有些经验丰富且能力强的项目经理不一定具有中级职称,但是他们有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完全能胜任项目经理工作。我司认为评分项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此条款要求过高,建议修改为常设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
回复: 同意,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修改为《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
质疑事项 2、 资信标评审细则的信用等级中自 2021年 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市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评为甲级(类)的得 2 分,被评为乙级(类)的得 1分;最高得6分。注:①上述评分项最多提供三个信用评定,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评分项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不累计计分。有效时间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时间为准 ②物业信用等级命名如有不同,性质类似均予以认可。最高等级的以甲级(类)计算,次高等级的按乙级(类)计算。 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信用等级命名不同的,还须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信用等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事实与根据:滁州市信用等级从2022年度开始就已经使用信用系统评定信用等级,没有再颁发信用等级评定文件,评分项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扫描件我司认为不合理,明显在排除滁州市本地企业。建议与修改: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公布的信用截图同样予以认可。
回复: 提供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公布的信用截图同样予以认可 。
更正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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