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按板镇财政所镇沅县按板镇杏城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
-普洱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GC-GCZB-176
项目名称:镇沅县按板镇杏城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99
最高限价(万元):98.900002
采购需求:污水管网架设(200双臂波纹管)490米;入户管架设(pvc110)350米;污水处理池2座;.硬化工程220立方米;三面光沟143.5立方米;L墙166立方米;挡墙615.025立方米;围墙33立方米;围墙墙帽67米;桥面新建护栏46米;石护栏修复40米;墙面修复18平方米;新建垃圾池1座;照明设施32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镇沅县按板镇杏城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民族村寨旅游提升示范村)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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