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馆库房入侵报警装置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馆库房入侵报警装置项目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 采购编号: JGFWS-2024-1-2)
1.1. 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馆库房入侵报警装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服务营业中心,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馆库房入侵报警装置项目 。
2.2 项目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2.3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局集团公司机关大院内)。
2.4 项目工期:2024年7月31日前完工。
2.5 包件划分:不划分包件。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 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响应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供应商应 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供应商应具有履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代理商需提供设备原厂家授权的资质。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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