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SEI公司级框架协议热浸锌钢格栅板热浸锌钢格栅板招标公告
GSKJ-PC-PS01-2024-0004-A-热浸锌钢格栅板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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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SKJ-PC-PS01-2024-0004-A-热浸锌钢格栅板(WZ20240724-0163-7550-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浸锌钢格栅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热浸锌钢格栅板
1.00
批
包1-热浸锌钢格栅板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2018.1.1至今,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新建大型石油化工装置钢格板供应业绩(框架协议下对应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热浸锌钢格栅板单一合同金额≥1000万元)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价格明细、发票等,所有发票均需要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查询平台有效发票查询截图。汇总金额必须属于本包段标的物,经核实如提供了非本包段业绩或汇总金额有误则视为无效业绩。)
3.1.7 商务部分采用出厂价作为评标价,运费执行统一费率(一票制)。投标人需在附件“SEI第一期热浸锌钢格栅板框架协议执行运费价格 投标人承诺函”中签署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8 承诺接受回购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9 承诺完全同意框架协议条款,如无框架协议偏差条款文件上传,视为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完全同意。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投标人的报价应逐项、完整地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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