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栗子房镇便民服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庄河市栗子房镇便民服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1日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DLJS-2024-0606
项目名称: 庄河市栗子房镇便民服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596038
最高限价(元): 3596038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庄河市栗子房镇便民服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项目 预算金额(元): 3596038 数量: 1 简要规格描述: 栗子房镇便民服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项目,包括南侧沿街硬覆盖:1800平方米、便民广场:5059平方米、水沟改造:370米、公厕改造:36平方米、绿化:667平方米及配套水电等。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名称 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名称1】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4)截至磋商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