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上铁建工(浙铁)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金甬铁路苏溪集装箱办理站)工程(投光灯塔)二次采购公告
上海
(上海局上铁建工(浙铁)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金甬铁路苏溪集装箱办理站)工程(投光灯塔)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STSTJG-2024-0327-JC-2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上局-上海上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现就上海局上铁建工(浙铁)浙江海港义乌枢纽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金甬铁路苏溪集装箱办理站)工程(投光灯塔)二次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投光灯塔:投光灯塔,光时控制器,道路路灯,本工程中采购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与上海上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合同履约纠纷的供应商报名。 2、报名单位请在平台进行报名。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2年和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在铁路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提供以上单位等业务科室(上海铁路供电段)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①投标人必须取得并提供有效ISO9001质量体系证书。②投标产品须具备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和CNAS标志型式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的时间以招标公告日为限)。 (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6)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报价,且必须在平台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采购文件。②本项目采用公平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③中标单位须提供本项目投光灯塔的荷载设计费用(5万元)。 4、供应商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上海上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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