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电句电公司一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改造和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镇江市
(招标编号: CHDTDZ065/18-ZB-05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江苏华电句电公司一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改造和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华电句容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下蜀镇临港工业区华电路1号。
2.2 项目规模: 4*10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句电公司一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改造和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项目暂定总工期为5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65/18-ZB-05201 | 一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改造和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 | 投标方负责句电公司一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改造和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项目,包含设计、施工(拆除及安装)、设备制造供货、现场调试及配合性能试验等技术服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改造和二期含煤废水处理及煤泥脱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在国内工业废水或含煤废水处理磁混凝系统成套设备不少于1套业绩(不限于类似工程业绩、设备成套业绩),每套的处理能力不小于50立方米/h。(投运证明必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确认,可以是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废水处理容量、体现“磁混凝”技术,或出具业主方盖章确认的磁混凝设备验收单、合同标的内容,合同不能体现则增加相应说明资料,业主联系方式、签字盖章页等)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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