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新生宿舍翻新工程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广州市
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
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新生宿舍翻新工程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FG-2024360
项目名称:广东省电子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新生宿舍翻新工程定点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7900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7900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供应商应 对 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 项目属性:工程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1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1.2 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
(1) 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2) 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3.2 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3.2.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分公司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开标截止之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3.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3.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4 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6供应商必须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装修、修缮)供应商资格(提供电子卖场的截图证明),且处于有效期,否则无法采购。3.7已成功获取本次磋商文件。3.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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