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化施工分公司设备租赁服务采购电机车编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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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化施工分公司
电机车编组租赁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JYGS-JXZL(2024)16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机械化施工分公司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对本项目
施工所需4列电机车编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北京市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土建施工15合同段,工程范围为:软件园站、马连洼站~软件园站盾构区间土
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他工程。马连洼站~软件园站区间,右线长1858.806m,左线1772.849m长,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小里程端为马连洼
北路与圆明园西路交口东侧的马连洼站,大里程端为东北旺西与软件园南街交口的软件园站,区间右线起点里程为YK50+451.694 终点里程为
YK52+310.500。盾构开挖直径6.28m,管片外径6.00m,管片厚度0.3m,区间埋深10.5~26.6m,自始发井至接收井逐渐增大;区间共设置8
处平曲线,3处竖曲线,平曲线半径最小320m,最大1000m;区间正线设3个纵坡坡段,最大纵坡为23‰,最小纵坡为2‰。区间设置3处联
络通道。
2.2招标内容: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近三年类似产品租赁业绩;
(4)设备资料:制造租赁设备的设施、装备及其他情况(使用维保记录、电机车检验报告、电机车出厂合格证、详细尺寸记录、设备说明
书等原始档案资料)。
3.1.2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租赁及进出场服务、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切关于租赁服务事宜。
3.2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不得参加同
一类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租赁设备,且生产厂家、出厂年限、技术性能、技术状况及服务质量等始终与招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设备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所在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
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3.7其他要求:若供应商成交后为新引进的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所属公司实行供应商准入评审和“首次使用诚意保证金制度”。
新引进的供应商须缴纳诚意金,即在首次签订合同前以现金形式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确保供应商日常行为满足我方的管理需要。诚意
金额度一般为拟采购金额的5%,上限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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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689651719838257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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