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定州公司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保障性(50兆瓦)并网项目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定州公司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保障性(50兆瓦)并网项目变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6292,招标人为国能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期风电场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50MW,同期配置储能装置7.5MW/15MWh。本项目新建一座35kV变电站,变电站35kV出线1回,接至中山220kV变电站35kV母线,新建线路长度约6km。具体接入系统方案待接入系统批复后确定。
2.1.2招标范围:
定州市800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保障性(50兆瓦)并网项目35kV变电站设备(不含甲供)采购、施工、相关手续及咨询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采购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备与材料,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技术规范书和短名单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变电站内的全部设备(不含甲供)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甲供设备范围:SVG、一二次预制舱及舱内设备、生活舱、危废舱、储能系统。投标人所采设备及材料满足招标文件智慧电场技术要求的各类设备及服务。具体要求按设计院技术规范书执行。
2)包括上述设备的催交(甲供设备由招标人负责)、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包含见证取样、送检,并取得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仓储保管等工作及费用,投标人负责任何原因造成的设备倒运及囤货场地协调及费用。
3)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应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范书,须保证满足招标人相关技术及厂家要求和当地电网接入的各项要求。
4)出于对采购质量的考虑,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设备、服务及专业工程采购的过程及结果行使监督权和决定权。
5)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招标范围的所有设备进行甲控。
6)以上设备材料等技术服务、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2.施工范围: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施工所需的临时工程、土地清理、复垦及植被恢复、绿化及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等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过程结算、竣工结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土建工程:五通一平、进站道路、站区换填、场地平整、临水(正式)、无功补偿基础、所有预制舱基础、架构及基础、储能设备基础、户外设备基础、接地变、站用变及备用变基础、避雷针、室外电缆沟、全站接地、消防水池、给水系统基础、污水处理系统基础、化粪池、场区路灯、路面硬化及其他室外土建工程、施工降排水措施等全部土建相关工作。
2)电气安装工程:无功补偿装置、一二次设备预制舱、35kV开关柜、储能系统、接地变、站用变、低压柜、综自、通讯、安防等电气一、二次设备、临时电源(正式)、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消防系统、门禁系统、智慧风场建设相关设备及软件等敷设安装、智能照明及消防等所有设备调试和单体试验、系统整体调试、并网后整套系统性能测试、电网公司要求的并网测试、所有设备标识牌工程等全部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相关工作。
3)完成关键节点验收、阶段验收和消缺工作。
4)移交及人员培训、质保期内保修工作。
5)完整的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的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理归档和移交。
6)其它未明确但属于本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结算审计等的相关工作。工程移交前所有工程、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看护,任何损坏、丢失由中标单位承担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手续办理及咨询服务范围: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所有手续办理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变电站建设全过程的全部临时占用的林地、土地、拆迁、坟地、补偿、协调、青苗地表附着物的所有费用及手续办理由投标人负责;并网手续、保护定值服务、施工(备用)电源手续、取水证、道路接口、运输协调、第三方检测(其中土建第三方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等;节能、质量监督(地方和电力质监配合);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等“三同时”;配合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气象防雷验收;并网检测;政府联合验收;配合完成环保、职业病、水保等专项验收;工程所需的一切保险。以上包含所有手续办理所需费用(含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报告编制费、评审费、查验费、会议费等)、验收、民事关系处理等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土地租赁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承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责任及罚款,承担因政府系统、电网系统政策要求所要缴纳的费用。
4.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公司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货物要求的质量标准: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的成套设备,包括从供货、安装、调试到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2.1.3 计划工期:2024年8月30日开工,2025年2月15日前完成变电站倒送电,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其中承装、承试要求四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35kV及以上变电站建安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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