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2024年盘锦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
-沈阳市
竞争性谈判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 2024 年盘锦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公开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项目编号 : ZTSYJCGS2024-0668 )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 2024 年盘锦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锦州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运营维修,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 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1 。
-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 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
( 1 )《沈阳局集团公司客运系统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客运站台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 2 )《站台作业车辆制动措施图册》(中国铁路总公司客运部 2019 年 1 月第一版)
( 3 )《沈阳铁路局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
( 4 )《锦州车务段站台手推车使用管理办法》 - 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 维保条款:详见技术规格书。
- 售后服务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 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沈阳局集团公司锦州车务段盘锦站 2024 年
垃圾清运业务外包技术规格书
一、垃圾 清运 业务外包 范围
负责 锦州 车务段盘锦 站垃圾清运业务,包括列车 投放站台 垃圾及候车室 、落客平台 、出站口垃圾 , 保证 站台 垃圾托盘、 站台面 和候车室 、落客平台、出站口 等各处垃圾桶清洁、卫生。
(一 ) 锦州车务段盘锦站
2024年盘锦站日均办理旅客乘降业务列车68列,春暑运加开临客高峰期旅客乘降业务列车预计达80列,日均 产生垃圾 约为 3 吨 , 全年预计 1095 吨。 盘锦站到盘锦市陆家垃圾处理场为 10公里(单程)。
二 、垃圾清运 承包 单位及相关要求
1 .垃圾清运人员需根据列车投放垃圾情况,不定时 (按车站要求) 从站台清运至车站垃圾储存 间,保证站台 垃圾托盘 、各处 垃圾桶内 的 垃圾及时清运,防止垃圾因大风等恶劣天气掉落 站台 ,影响行车。
2 .垃圾清运人员需根据 站台 、候车室 、 落客平台及出站口 旅客 投放垃圾情况,不定时将 各处所 垃圾桶垃圾清运至 车站垃圾 储存 间 , 防止垃圾桶 满溢 , 影响旅客乘车体验。 - 承包 单位 需在每日盘锦站高速场最后一趟列车到达后,半小时内将当日盘锦 站垃圾储存 间 的垃圾集中清运至 盘锦 市 垃圾 处理场 , 不得使垃圾长时间在站内存放,影响车站环境。
- 负责盘锦 站 的 垃圾清运人员 每天 7: 00 -21: 30 (遇列车晚点时间顺延)进行站台垃圾托盘彻清作业 。 承包 单位需 在盘锦 站 安排 垃圾清运 人员 不少于 4 人, 各 配备 2辆可同时在 盘锦 站进行 作业 的 非 机动 手推车 , 各配备尺寸大小 、制动措施 均 符合站台 非 机动 手推车 要求 ,用于往返于车站垃圾存储间向站外推运垃圾。 要符合 《锦州车务段站台手推车使用管理办法》要求。
5 .垃圾清运人员应吃苦耐劳,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 无吸毒史、异常病史或传染性疾病,无职业禁忌症,本人和其直系亲属 无违法犯罪记录 ,并于上岗前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 。
6 . 中标 单位要按照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垃圾 清运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履行为垃圾清运人员按时支付工资、按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相关费用等用人单位职责。负责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负责处理垃圾清运 人员 发生的人身健康、安全、工伤等事故、劳动争议及其他各种纠纷;中标单位拖欠垃圾 清运人员 相关费用时,车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 中标 单位需 承担其垃圾清运 人员 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经济和法律责任。中标 单位 与垃圾 清运人员在承担车站垃圾清运业务期间 ,发生劳动或其他争议、仲裁、诉讼,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 垃圾清运 人员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由中标单位承担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承担工伤保险等责任。垃圾清运人员在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等,由中标单位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相关责任,按照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 中标单位需承担锦州车务段盘锦站垃圾处理区域的卫生 , 同时日常自备垃圾袋若干个,用于收集盘锦站垃圾,倒装于专用垃圾清运车,运出站外。
10.中标单位需承担 清运 人员的 衣食住行,所需 工具 以及 夜间 垃圾 清运人员住宿所需物品 。
11.由 中标单位 负责,对垃圾清运外包 人员 进行 铁路 劳动安全 培训, 确保站台作业时 遵守铁路相关安全 规定。 - 中标 单位不得在车站内私拉 电线或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严格 落实车站的消防管理制度 。
- 参加投标单位可在标书售卖截止后 2日内,到 锦州 车务段盘锦 站充分了解车站作业环境 , 以便了解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作业情况 ,防止中标 单位 因 不了解现场作业情况,盲目使用不 符合 铁路 作业 要求的设备设施 或 方式进行作业,影响车站垃圾清运业务开展。 或不了解情况盲目报低价,导致中标无法达到作业条件和标准,而影响车站的正常生产秩序。联系人:陈峰,联系电话: 。
三 、 车站 垃圾清运监督检查制度
1.车站有权明确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有权对业务外包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根据检查考核情况确定是否核减业务外包费用,有权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有权要求对方调整不符合要求的垃圾清运人员。
2.车站及其所属部门、上级部门有权对车站 垃圾清运 工作 的过程 以及 清运人员内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机制 、整改 情况 进行 监督、检查。
3.车站及其所属部门有权通过以下方式检查:
( 1)询问相关负责人垃圾 清运作业 情况 或要求对垃圾清运作业中的相关情况 作出 说明。
( 2)现场 检查 垃圾 清运人员站台作业 情况 ,安全卡控措施落实情况。
( 3 ) 现场 检查 站台 垃圾场 内 管理, 未 清运垃圾情况。
( 4 )根据需要采取的其他检查方法。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对检查发现问题向相关人员反馈。
4.对违反规定,存在安全检查隐患的行为,车站及其所属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整改。
5 . 站台清运 作业 、 日常垃圾场作业时,未执行车站安全卡控措施 , 被车站及其所属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一般、较严重、严重联挂项点进行考核,分别扣减乙方服务费 1 5 元、 30 元 、 50 元,直至 辞退 ( 每 辞退一名垃圾清运人员,扣减 外包 公司 500 元) ,造成其他方面损失的,按实际金额进行赔偿或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执行。 - 凡违反以下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锦州车务段根据事件轻重程度扣减服务费 1 万元 —5 万元,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开除责任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解除双方合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1 )违反车站及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泄露不应公开的各项事宜,参与危害铁路安全、损害铁路利益、损坏铁路设备设施的行为;
( 2 )发布、转发涉及铁路不良信息及现场情况,炒作网络信息;散布有悖于铁路企业形象的言论,利用网络、手机、匿名信等编造、传播谣言,恶意诽谤、诋毁他人;因个人行为 , 造成严重负面舆情信息;
( 3 )对发现影响安全、稳定等严重问题不采取措施,不履行岗位职责;
( 4 )发生故意 损坏 车站 设备设施 , 盗取车站设备设施 、 物品或旅客携带 物品、 旅客遗失品等 ;
( 5 )在工作时间饮酒、带酒气上岗,在工作职场存放酒类饮品;
( 6 )利用工作之便送人进站上车收取好处费等 “ 吃、拿、卡、要 ” 谋取利益行为; - 其它未尽的考核事宜,车站与中标单位协商后,及时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无要求
5.经营记录要求
(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 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 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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