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F消防全流程服务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2024-07-01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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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调整至2024年07月05日17时30分。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调整至2024年07月22日 09时00分。
3、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调整为:
(1)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提供国家发
改委2022年第3号公告附件:遴选确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机构名单,或提供能源局推荐
名单; 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改革后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者具备核工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改革后为核工业工程专业甲
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与HAF工程的设计单位、营运单位、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
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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