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自动反冲洗过滤器招标公告
(重招)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渣油加氢原料油过滤器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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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技术改造项目渣油加氢原料油过滤器采购(WZ20240717-2117-7332-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反冲洗过滤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Q=325000kg/h 25μm DN200 0217-SR-0101 12Cr5Mo/316L
1.00
套
包1-自动反冲洗过滤器1套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生产的产品,近两年内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使用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7 投标人投标所采用的满足该询价文件要求的设备须具备国内至少1套与投标方案中过滤器形式一致的、处理量≥200万吨/年的渣油加氢装置原料油自动反冲洗过滤器的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
3.1.8 投标人应在渣油加氢装置原料油反冲洗过滤器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要求五年内在国内渣油加氢装置原料油反冲洗过滤器的应用业绩不小于2套,并且开车至今运行良好,提供用户使用证明。
3.1.9 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标前澄清经业主确认,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1.11 投标人承诺:属于供货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标人在设计、制造、检验等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并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1.12 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广州分公司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项目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管理规范的资料交付要求,提交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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